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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成立于1979年,后根据深圳改革开放的需要,加挂深圳行政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深圳经济管理学院、深圳中华文化学院四块牌子。2006年,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将六区党校改为所辖分校。2015年,在光明、坪山、龙华、大鹏四个新区成立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教学点,2017年,成立市委党校龙华分校、深圳海关教学点、市公安局教学点、市国资委教学点,形成了“一校四院七分校六教学点”的办学格局。
人才是实现“争当质量立校排头兵”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一流学府的基础资源。深圳市委党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把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结合起来,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致力于构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教职工队伍。截至2017年3月,全校共有教职工134人,含专业技术人员58人。共有正高职称23人,副高职称33人,博士44名,博士后5名。此外,还有7名“十百千工程”人才,2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2名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深圳市委党校坚持把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结合起来,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二、专业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博士或2017年的应届毕业博士生。
(三)专业要求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四)独立科研能力较强,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在核心期刊表过两篇以上体现本人研究水平的论文。
(五)需全职在岗工作,男女不限。
(六)本次招聘人数1—2名。
三、在站待遇
(一)学校为进站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科研设备。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工作期间,参照学校同资历职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三)凡通过中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后,可再享受深圳市政府提供的12万元/人/年的博士后生活补助;区级将于近年推出福田区高级科研人才培养补助。
(四)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五)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六)根据深圳市有关博士后户口政策,博士后本人可以在深圳落户。
(七)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参照国家、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
(八)其他方面待遇执行《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实施细则(试行)》。
四、报名要求和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
(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三)相关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扫描件)。
(四)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2篇(本)(扫描件)。
(五)个人拟开展课题的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szpskyc@,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 专业 本人姓名 。
联系人:刘老师、党老师
电话:0755—82768385、0755—8276885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邮编:518040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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