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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共青岛市委党校2017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7-04-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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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始建于1950年9月,是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专门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市委的一个重要部门。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占地 210多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位于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高教区内,北依浮山,南临黄海,地理位置优越。校内湖光山色,亭台楼榭,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现代化生活设施。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内设办公室等19个市副局级规格的机构,现有在职教职工17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7人,担任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55人。设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共党史党建、管理、法学、文史、科研部、政治学、信息网络中心和图书馆等10教研部门。 近年来,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这条主线,突出发挥好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党委和政府决策思想库的作用,干事创业、做好做大,努力创建全国副省级城市一流党校,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部素质”做出了应有贡献。近几年来年均举办主体班次30余期,培训学员3000人左右;计划外培训年均5000人左右;年均发表论文300篇左右,论文发表在质和量上都有新的突破,特别是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数量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党校前列。 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加快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学校拟招聘马克思主义理论(侧重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经济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专业博士人才,欢迎有志之士来我校任教(招聘简章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发布于2017-04-18

学历要求
博士及以上

职位详情

工作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招聘人数

3 人

职位要求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2017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中共青岛市委党校2017年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侧重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经济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专业教学科研工作,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教师3人。(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及其他基本条件;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6、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或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电子信箱(qddxzrb@),报名时间自2017年4月17日至5月12日17时前截止。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

2、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应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并能够正常毕业,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职称评聘证书、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职人员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3、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发布面试通知。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

1、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确定试讲题目,并进行20分钟的试讲。

2、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应聘人员试讲完成后,进行10分钟的答辩。

3、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答辩各占60%、40%。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分值相同时,按试讲成绩高的录取。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情况,则不予录用。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面试当天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5、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考察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和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根据面试得分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报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的签订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和中共青岛市委党校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0532—85908533,监督电话:0532—85908713,E-mail:qddxzrb@

 

附:1、2017年招聘岗位需求表

2、应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