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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绥阳县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热爱招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具体条件:
监测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不限专业),化学类、环境类相关专业优先录用,应届毕业生须有就业推荐表。能较熟练地掌握化学实验等相关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8日;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绥阳县环境保护局二楼办公室(绥阳县洋川镇洋川中路);
报名方式:提交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方式:
将简历发至邮箱:skdhongfu@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临时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员工,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按照绥阳县人事劳动最低标准执行,试用期1600元/月。有早、中餐。
四、其他
本方案由绥阳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26221857;17785266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