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岗位 | 1、岗位:复旦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事务助理。 2、用人性质:租赁制 | 招聘 条件或 要求 | 1、对立德树人、育人工作有基本的认知和热情; 2、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基础素养,较好的沟通协调策划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 5、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具备学生工作经历; 6、大学期间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尚未予以撤销的; (3)其他不宜报名参选的; 岗位职责:协助负责学院相关学生事务。 | 招聘 范围 | 校内外 | 岗位 待遇 | 按学校和学院租赁制行政人员有关规定 | 应聘 程序 | 1、2017年5月20日前应聘者需提供电子版简历及以下纸质材料:报名表、中英文简历、身份证、学位、学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证书等复印件;有关能说明自身相关能力的材料 2、符合条件者安排面试; 3、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 联系 方式 | 简历电子版寄:fxyzz@ 地址:200438上海市淞沪路2005号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复旦法学院 联系人:吴建超 | 备注 | 应聘材料不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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