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投简历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投简历不进行资格审查,只提供自己的信息供用人单位阅知,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网上投简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网上投简历邮箱
宜宾县人才办陈老师:110350274@
联系电话:0831-6611529
投简历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联系电话:0831-6613022。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表》1 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寸证件照片 4 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 1 份;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及拟获得的学位名称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1 份。
4.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费。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只面试,不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所有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评委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其余评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并及时安排体检、考核事宜。
附件:招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