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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湖北省潜江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潜江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16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环节与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同网同时段进行,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笔试后续招聘环节和相关招聘事项按本公告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其中: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潜江市教育局等2个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后续环节的组织实施和信息发布,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详见《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表格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岁及以上;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如:要求有2年工作经历,即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考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相应证件,须在面试前的复审环节取得,否则,取消资格。
已取得本市在编在册正式教师资格的(含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正式教师),不得报考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
“三支一扶”人员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2017年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考生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进行现场登记审核。今年期满未领到证书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加分审核地址:潜江市建设街80号市人社局东楼第三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0728-6298803。
加分人员在潜江市人社网(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2017年6月3日上午
8:30 — 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 — 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类(B)、自然科学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设考,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类别详见《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笔试类别”一栏标注的打“√”项。笔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为准,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潜江市人社网(ww***.cn[点击查看])和潜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发布。
七、面试
面试实行分类组织,潜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潜江市教育局等2个部门分别负责报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笔试后续的招聘工作和发布相关信息,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其余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卫生、教育可参照实施。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除卫生、教育部门的事业单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其余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由潜江市人社局协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本人持《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复审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人社网(ww***.cn[点击查看])和潜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资格复审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潜江人社网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面试实施
面试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1、面试通知在潜江人社网(ww***.cn[点击查看])和潜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上进行发布。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由资格复审、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的1:1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资格复审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八、总成绩
(一)潜江人社网(ww***.cn[点击查看])和潜江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二)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九、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复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公示
市人社局在潜江市人社网(ww***.cn[点击查看])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弃权产生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
(二)对《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进行联系。
(三)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四)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0728-6235833
(五)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本公告由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017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所列内容由各招聘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