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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永川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招聘267名助残服务专职委员

(全职,发布于2017-04-2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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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建设,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区招聘267名助残服务专职委员服务残疾人工作。本次招聘由区残联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岗位名称:助残服务专职委员;人数:267人(区级助残服务专职委员5名,镇、街道助残服务专职委员20名,社区助残服务专职委员53名,村助残服务专职委员189名);岗位性质:其中全日制168名,非全日制99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永川户籍(或在永川居住5年以上且有住房)的以下“十类人员”: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全日制度大专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其中,残疾人和残疾人直系亲属优先录用。

2、年龄18-50周岁,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水平,并熟悉计算机操作,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初中。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

4、报名按属地管理办法。除特殊情况外,应聘人员只能在户口或长期居住地镇、街报名,应聘本镇、街或村(社)助残服务专职委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420-25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残联。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城镇“4050”失业人员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农村“4050”失业人员到户籍地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残疾人提交二代残疾人证、复转军人提交复员退伍证、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低保户人员提交低保证、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失业人员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提交镇街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

(二)考试

考试由各镇、街道残联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实行100分制。按照面试成绩占70%、计算机技能测评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计算机技能测评成绩高的,残疾人和残疾人直系亲属优先录用。面试时间:由各镇、街道残联在2017510前自行确定时间完成。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区残联组织到区长康中西结合医院进行体检。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面试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川区人社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不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劳动关系及待遇

1、劳动关系:助残服务专职委员由区残联统一开发,用人主体为各镇、街道办事处。人员确定后,由各镇、街道与其聘用人员签订《永川区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就业劳动合同书》,并负责目常管理、考核工作,区残联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

2、劳动报酬:助残服务专职委员全日制岗位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月;非全日制岗位为66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3、其他约定:助残服务专职委员系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必须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益性岗位安置序列。

如有下列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解除合同后,助残服务专职委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合同期满乙方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1、选聘助残服务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优亲厚友”,违规招录。对公示的本次招聘人员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永川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4982069949820758

2、工作纪律。助残服务专职委员须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解聘。

3、如用人单位存在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未尽事宜由区残联负责解释。

5、报名联系人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曾佑碧49872670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冉涛49830611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杨娟61191873

大安街道办事处:刘汉秀49404035

陈食街道办事处:陈廷君49441051

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王丹49891029

卫星湖街道办事处:沈正鸿49681064

三教镇:唐永红49351195

青峰镇:汪士权49626314

临江镇:王一萍49473883

来苏镇:唐治南85370507

吉安镇:肖琼49568087

红炉镇:李明超61163018

何埂镇:黄兰49503479

宝峰镇:张萍49660607

板桥镇:周月49359422

双石镇:王福英49301042

松溉镇:何熙容49548466

仙龙镇:邓德清49561141

五间镇:贾丽芳49586014

永荣镇:邓远均49330399

朱沱镇:王真友49601903

附件1永川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重庆市永川区助残服务专职委员岗位表.docx

重庆市永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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