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简介
为引导和鼓励更多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加入大学生村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生村官队伍素质,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深入实施驻村实习村官计划(原“985”高校村官工程)。
招聘信息
一、选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985”高校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身心健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专业不限。
二、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下载填写《江苏省驻村实习村官计划报名登记表》,按照填写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695785832@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
2.驻村实习。安排报名毕业生到我县开展驻村实习。驻村实习时将《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双选表》原件带在身边。(“985”高校学生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3.组织体检。驻村实习结束后,安排进行体检。
4.确定人选。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人员名单,由省选聘办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3.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4.录用人员在县级政府驻地以外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5.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6.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7.确定录用后,按相关标准为毕业生解决驻村实习往返费用。
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于成中
电话:13773980566 0527-85213807
QQ:695785832
附件: 《江苏省驻村实习村官计划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