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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05-0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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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规划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测绘院”)系宁波市规划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测绘与地理信息生产和研发工作,具有甲级测绘资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科技研发

专技

1

负责多/高光谱定量遥感数据处理与测绘应用研究工作;

地理信息、遥感大数据分析与挖掘;

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引进推广。

资源环境遥感专业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面向全国

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拥有工程师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备注:年龄、职称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59日(上午830-1115,下午130-515;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三楼B309

联系电话:0574-89180210传真:0574-89180210

联系人:郑老师

3、报名办法

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规划局网站或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bgis@vip.,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 所学专业”。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市测绘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5、经宁波市规划局同意,认定本次公开招聘的科技研发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6、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局网站上公布,之后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宁波市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对外地前来进行资格复审并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交通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复审和考试期间来回宁波的火车动车二等硬座标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同时在宁波市规划局ww***.cn[点击查看]网站和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ww***com[点击查看]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规划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个人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320

宁波市规划局

2017428

附件下载: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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