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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宣城市规划馆2017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05-0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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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规划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经费来源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

不入编财政供给

1

专科:土木建筑大类

本科:土木类、建筑类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及以下

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注:岗位条件中的专业依照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劳务派遣等程序进行。

()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宣城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宣城市城乡规划局(ww***.cn[点击查看])网站发布。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

2、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3、报名时间:20175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宣城市规划局11楼综合办公室。

5、报名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报名时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市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宣城市规划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最低比例为1: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此比例时,取消招聘计划。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当日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计算应试者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通知:为方便考生,面试公告采取网上公布方式发布,请考生留意市规划局网站,不再电话通知。

4、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

()公示方式和内容

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等在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先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面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拟确定为体检人员,同时对拟确定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如体检人选分数并列且超出招聘岗位计划数,组织加试,加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体检方式:确定为体检对象后,三天内,由考生自行提供体检结论表(在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则按照面试成绩(含加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1、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的人选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考察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方式:考察由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市规划馆)组织。

4、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由宣城市规划馆考核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出现空缺名额,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经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确认后,由宣城市规划馆聘用并实行派遣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工作纪律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回避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本公告要求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招聘工作由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待遇

执行《宣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七、其他

咨询电话:市规划局0563-2616551

市规划馆0563-30227633022796

监督电话:0563-2719685

本《公告》未尽之处,由宣城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201752

附件:宣城市规划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15.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