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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建技师学院、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等6家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单位 |
单位 性质 |
招聘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科研(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贸易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该岗位需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工作,需要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
2 |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核拨 |
仲裁员(专业技术岗位) |
1 |
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法律(事务)、法律硕士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男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报考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中级以上职称;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4.律师执业满三年 |
|
3 |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核拨 |
仲裁员(专业技术岗位) |
1 |
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法律(事务)、法律硕士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女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报考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曾任审判员;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中级以上职称;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4.律师执业满三年 |
|
4 |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核拨 |
书记员(专业技术岗位) |
1 |
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法律(事务)、法律硕士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男性;2.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5 |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核拨 |
书记员(专业技术岗位) |
1 |
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法律(事务)、法律硕士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女性;2.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6 |
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 |
财政核补 |
财务(专业技术岗位) |
1 |
会计(学)、会计(财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会计(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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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 |
财政核补 |
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 |
1 |
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
8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经费自给 |
系统管理员(专业技术岗位) |
1 |
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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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福建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电气自动化专业理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智能产品开发、嵌入式系统工程、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电气技术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
10 |
福建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表演艺术专业理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学、影视表演、表演艺术、艺术硕士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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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福建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财政金融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财政学、金融学、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管理、金融工程、财政与税收、金融硕士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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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福建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汽车维修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服务与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运用工程、车辆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
13 |
福建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工程管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管理、土木建筑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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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福建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焊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及理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持有焊工相关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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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福建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钳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及理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持有钳工相关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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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财政核拨 |
美术专业理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绘画、美术(学)、书法学、美术装潢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美术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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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财政核拨 |
新能源汽车维修专业理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服务与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运用工程、车辆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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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财政核拨 |
工业机器人及无人机专业理论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导航、制导与控制、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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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财政核拨 |
广告设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新闻(学)、广告学、新闻采编与制作、信息传播与策划、影视广告、新闻与传播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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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财政核拨 |
汽车维修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服务与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运用工程、车辆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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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财政核拨 |
机械钳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1 |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及理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持有钳工相关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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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cn[点击查看])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8:30至2017年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fj***com[点击查看])以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2017年5月4日8:30至2017年5月11日12:00。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账号。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4.下载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7年5月16日9:00至2017年5月19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fj***com[点击查看])。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总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中,福建技师学院、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教师岗位(岗位序号9—21)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6.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7.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福建考试报名网(fj***com[点击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
邮编:350001
咨询电话:福建省人事人才研究所:0591-87601750;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91-87608580;
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0591-83306217;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0591-87618531;
福建省技师学院:0591-22186299;
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0591-835630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0591-87553935;
技术支持电话:15005916970;
缴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相关事业单位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厅机关党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47598。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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