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全国产学研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也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及教育部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之一。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方山风景区的北麓,占地面积2700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鹭影,风景如画。学校现有21个教育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近2.5万人,教职工18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550余人。
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开放互动、品牌特色、行业合作、文化建设”等五大战略,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程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若干名。
一、博士需求
序号 | 需求部门 | 需求人数 | 需求学科、方向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5 | 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 |
2 | 材料工程学院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4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 |
4 | 电力工程学院 | 4 | 电气工程 |
5 | 自动化学院 | 4 | 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 |
6 | 通信工程学院 | 4 | 电子信息类 |
7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
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 |
9 | 建筑工程学院 | 5 | 土木工程、建筑学 |
10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4 | 设计学、戏曲与影视学(动画)、工业设计 |
11 | 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 | 5 | 车辆工程 |
12 | 环境工程学院 | 3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3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社会学 |
14 | 外国语学院 | 2 |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口笔译、德语 |
15 | 数理部 | 3 | 应用数学、应用物理 |
16 | 体育部 | 3 | 体育学 |
17 | 工业中心 | 3 | 计算机与通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机器人及其控制、自动化或电子 |
18 | 电力仿真与控制工程中心 | 1 | 能源动力、计算机软件、电气工程 |
19 | 配电网智能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智能电网研究院 | 2 | 电气工程 |
20 | 智能制造装备研究院 | 2 | 机械工程、控制工程 |
21 | 康尼机电研究院 | 2 | 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 |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作为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外,由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同时享受下列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
1.第一层次
①生活和购房补贴。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紧缺急需人才:70-100万元,其他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50-6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工科60-100万元,其他科类30-40万元;
③三年内,年薪60-100万元;三年后,考核合格,仍可实行年薪制,金额另议;
④配偶可以随调。
2.第二层次
①生活和购房补贴。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紧缺急需人才:40-50万元,其他学科专业急需人才20-3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工科20-30万元,其他科类10-15万元;
③少数特殊急需的特别优秀的教授三年内年薪30-40万元,特别优秀的博士三年内年薪20-30万元,三年后,考核合格,可享受特岗津贴,金额另议;其他人才,三年内除享受学校规定的标准津贴外,每年另享受特殊岗位津贴8-10万元;
④配偶可以随调,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原则上采用雇员制管理。
3.第三层次
①生活和购房补贴。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紧缺急需人才:15-30万元,985高校或海外知名大学博士20-30万元或面议,其他学科根据具体情况另议;
②科研启动费:工科10-15万元,其他科类5-8万元;
③按照岗位享受待遇。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博士在完成特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后,三年内除享受学校规定的标准津贴外,每年另享受特殊岗位津贴2万元;三年后,经考核成绩突出的,特岗津贴可延长一个聘期;
④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紧缺急需引进人才的配偶,可根据配偶学历、专业情况,协商酌情考虑安排工作。
(二)“985工程”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和海外留学回国博士根据业绩,经评定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可实行高聘(仅限一个聘期,叁年),并享受相应的岗位业绩津贴待遇,高聘期满,未取得高聘职务任职资格的,高聘职务予以解聘,并按照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三)夫妻双方均满足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购房补贴可适当提高,额度面议;属于学校第一层次或第二层次人才引进对象的,在江苏省政策许可范围内,可根据情况按照不同用工性质照顾安排一名子女工作(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可协商面议。
(五)对于人事关系不转、可短期在我校工作的特殊高层次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进行合约管理,明确聘用人在受聘期间的工作任务和生活待遇等。柔性引进人才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内外著名高校毕业的特需人才,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人才引进所属层次及待遇面议。
三、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个人简历,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内容),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曹文波 秦璐
联系电话:025-86118042 传真:025-86118844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11167
电子邮箱:rsc@(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学院(部、中心) 姓名 学历学位 专业(方向) 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