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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元和街道2017招聘非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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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元和街道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7-05-09 点击:66次 

 

 

为进一步充实元和街道工作者队伍力量推动街道各项各做稳步开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报考条件

安监科安监员

5

安全生产检查

身体健康,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安全生产监管类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城区户籍

环境保护监察员

1

环境监察工作

身体健康,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城区户籍

建管所工作人员

2

工程项目管理

身体健康,男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民建、建筑工程、工程管理专业,有3年及以上建筑设计或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司法所专职社工

2

安置帮教工作

身体健康,1男1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城户籍且居住在元和街道范围内

个私护协税办公室窗口服务人员

4

税收窗口服务工作

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城区户籍

劳保所工作人员

4

劳动监察工作

身体健康,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法律类、中文文秘类专业优先,相城区户籍

会计

4

财务会计工作

身体健康,2男2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务财会类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初级或中级会计职称者优先,相城区户籍

监察审计室审计人员

1

财务审计工作

身体健康,男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务财会类专业或财务会计与审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城区户籍,元和街道户籍优先,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

2.报名时间:2017522日至23日(9:00-16:00);

3.报名地点:元和街道一号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7楼元和街道办事处715室);

4.报名资料:现场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会计资格证明材料(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社保缴纳记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证书等),上述材料请提供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一份,另外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如实填写《2017年元和街道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登记表》,如经核实,发现工作简历有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可删减岗位或征求报考人员意见后在其他岗位范围内调剂报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1.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考生到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一门,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成绩将通过无限元和手机APP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试根据街道组织人事办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成绩核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4.体检和政审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任一环节出现缺额时,由元和街道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1.录用人员一律为聘用制合同工,由元和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解聘,考核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2.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项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其它

本简章由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757133(元和街道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65459305(元和街道纪检监察室)

元和街道党工委

元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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