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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05-1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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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实现学院“人才强校”战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于2004年1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5年5月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各类设施齐全,办公环境良好,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建院以来,学院依托轨道交通行业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已形成覆盖铁路“车、机、工、电、辆”岗位群的铁道运输、铁道工程、铁道机车车辆、铁道电信和铁道建筑5个专业群,形成了以铁路专业为核心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开设轨道运输、轨道通信、土木工程类专业,培养轨道公路运输建设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专技岗和管理岗,主要职责是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及其他管理工作。


  (二)招聘数量:专技岗6人,管理岗3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网址为:ww***com[点击查看]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7年5月12日8:00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8:00至5月2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6日8:00至5月23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6日8:00至5月24日18:00。


  2017年5月25日学院统计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如不符合开考相关规定,学院将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改报时间2017年5月26日9:00至16:00。


  考生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6日8:00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7年6月11日。


  上午: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7年6月22日在学院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16日,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7年7月25日,报考人员可到学院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学院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26186931


  监督电话: 26186927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