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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拟招聘若干名派遣合同制职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保密性强。
二、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
三、专业人数及学历要求
1、专业不限;法律、土地资源管理、房屋测绘类专业优先考虑;
2、学历需在本科及以上(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四、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性格开朗,吃苦耐劳,能服从岗位调配,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4、户籍要求:宁波大市范围内。
5、应聘者如被录用,须保证在5月31日之前能到岗,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之前参加过中心面试,未被录用的人员,建议不再报名。
五、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复审: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复审)》,于2017年5月19日—5月21日(下午17:00截止)发送至邮箱:461779300@,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574-87956441。经资格初审后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1411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由用人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复审核实后,进行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待遇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报名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