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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聘10名思想政治辅导员

(全职,发布于2017-05-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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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29年,位于全国旅游城市永安,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公办学校,学院连续八届获得省级文明学校荣誉称号,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7所院校之一,被誉为福建水电人才的摇篮。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思想政治辅导员10名,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5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7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7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1

思想政治辅导员

10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男性

需驻点学生公寓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com[点击查看])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517——2107616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提交本人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并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人。应聘者可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费,或缴至以下账户(注上应聘者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开户行:建设银行(开户行建设银行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5001646007059011111

已汇款考生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598-3634273以便核对。应聘者应在初审名单公布后三天内缴费完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com[点击查看])。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com[点击查看])。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660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98—882383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8823880(学院监察处)

附件: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7516

附件: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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