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公开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4)成绩核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答辩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答辩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不再递补。所有岗位考察体检工作按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1)考察: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时间在公开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医院提出录用意见,并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无执业护士资格的,取得资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五)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各岗位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开招聘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最新动态,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注意: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随时在医院网站进行通知,请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