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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2017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05-2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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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淳安县里商乡人民政府,从事集镇综合管理代管协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派遣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

要求

户籍要求

淳安县里商乡人民政府

集镇综合管理代管协管员

2

高中以上学历

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优先

淳安户籍(里商常住户口优先)

2.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热爱城管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524日以后出生),净身高1.68米及以上。

3)须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5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5∶30)。

2.报名地点:里商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487400313968141599,王主任。

3.报名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报名表请各自在网上下载。

4.招考程序:由里商乡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6.签订劳动合同: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天。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17524

里商乡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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