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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淳安县里商乡人民政府,从事集镇综合管理代管协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派遣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 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要求 |
淳安县里商乡人民政府 |
集镇综合管理代管协管员 |
2 |
男 |
高中以上学历 |
警校、政法院校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优先 |
淳安户籍(里商常住户口优先) |
2.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岗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热爱城管事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净身高1.68米及以上。
(3)须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5∶30)。
2.报名地点:里商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4874003,13968141599,王主任。
3.报名要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报名表请各自在网上下载。
4.招考程序:由里商乡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6.签订劳动合同: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天。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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