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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攀枝花市东区接待办公室

(全职,发布于2017-06-01)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政务接待员
  • 信息来源:攀枝花学院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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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接待办公室2017年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7-06-01 发布者:蒋禄涛 浏览次数:1 次

关于招聘政务接待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将招聘部分政务接待员(也可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务接待员2名。

二、工作职责

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接待工作的批示和决定,完成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到东区调研的接待,负责区内政务接待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协助落实在东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性格活泼开朗。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女,年龄24岁以下18岁以上,身高不低于164cm,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备良好得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熟悉礼仪知识,有较好的工作组织能力。有接待或礼仪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考试、考察

1、报名时间:531-6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期间放假)。报名时即是初步面试时,请带妆参加,如有才艺表演,请当场展示。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大渡口东区政府接待办公室202室(原东区老检察院办公楼,现商业银行后面的大门内入口)。

3、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人亲自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需带简历一份,提供近期彩色全身5寸生活照1张。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还未毕业的实习学生需持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根据报名情况,经面试(初试结束按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临场反应、礼仪知识应用等相关知识),择优确定人员或实习人员。

    四、待遇及聘用

   1.工资3500/月(含保险),工资每两年按规定长级,每年年底按规定发放定额绩效奖金。视情况可提供宿舍,可在政府机关食堂就餐。
   2.
正常享受国家政府机关规定待遇,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3.
实行聘用制,合同每年或每两年签订一次。
  
面试合格者,予以试用,合格者可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是实习人员,待拿到毕业证后方可签订合同,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东区人民政府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2240918,联系人:杨静(接待办主任)请上班时间拨打(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期间放假)。

 

 

攀枝花市东区接待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