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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政务接待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将招聘部分政务接待员(也可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务接待员2名。
二、工作职责
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接待工作的批示和决定,完成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到东区调研的接待,负责区内政务接待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协助落实在东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性格活泼开朗。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女,年龄24岁以下18岁以上,身高不低于164cm,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备良好得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熟悉礼仪知识,有较好的工作组织能力。有接待或礼仪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考试、考察
1、报名时间:5月31日-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期间放假)。报名时即是初步面试时,请带妆参加,如有才艺表演,请当场展示。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大渡口东区政府接待办公室202室(原东区老检察院办公楼,现商业银行后面的大门内入口)。
3、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本人亲自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需带简历一份,提供近期彩色全身5寸生活照1张。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还未毕业的实习学生需持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根据报名情况,经面试(初试结束按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临场反应、礼仪知识应用等相关知识),择优确定人员或实习人员。
四、待遇及聘用
1.工资3500/月(含保险),工资每两年按规定长级,每年年底按规定发放定额绩效奖金。视情况可提供宿舍,可在政府机关食堂就餐。
2.正常享受国家政府机关规定待遇,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3.实行聘用制,合同每年或每两年签订一次。
面试合格者,予以试用,合格者可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如是实习人员,待拿到毕业证后方可签订合同,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东区人民政府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2240918,联系人:杨静(接待办主任)请上班时间拨打(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期间放假)。
攀枝花市东区接待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