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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2 10:50:18 杨露
根据县委《印发<关于完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利发〔2017〕4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人才体制机制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利政办字〔2017〕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事业单位招聘部分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重点招聘专业:经济管理、法律、金融、贸易、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工及新材料、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城乡规划建设、农林及水产养殖、海洋生物技术、生物医药等。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0名左右。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往届硕士毕业生亦可)。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进校园招聘的方法,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审核材料,直接考察,考察合格的当场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就业意向书,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二)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行政关系落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专业特长,先安置到急需的重要部门、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或重要骨干企业进行为期1—2年的工作锻炼,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不变,锻炼完成后再进行正式安置。
(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招聘的人才建立专门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针对性教育培养。
联系人:雷守强,电话:0546-5621826
电子邮箱:leishouqiang@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