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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和《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岗位一:坐席员共10名。
招聘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0周岁以下(计算到2017年6月15日);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好学上进,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精神;
4、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有耐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计算机基础应用操作;
5、懂粤语、国语和女性优先。
岗位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3名。
招聘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需熟悉数据库相关应用、网络通讯、计算机网络架设、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及维护,了解系统项目开发和实施;
3、35周岁以下(计算到2017年6月15日);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好学上进,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精神;
5、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有耐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优先招录,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岗位三:文职及管理人员共12人。
招聘专业、名额: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传播类专业6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2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市政公用、城市管理类专业4人。
招聘要求:
1、35周岁以下(计算到2017年6月15日);
2、身体健康,不限户籍;
3、具有驾驶资格证书优先。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招录,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3日16:00时(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9天,咨询电话:0763-3368985。
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501(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提交报名表2份和相关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名表》可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14日前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面试
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15日(星期四)。
笔试地点:市住建局前五楼503课室。
笔试内容:本次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由我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笔试命题、阅卷、试卷保密印刷等配套服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办法是: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50% 申论成绩×50%,合成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即时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
四、其它
1、报名人员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清远市住建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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