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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招聘高中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7-06-0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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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 2017-06-06 栏目: 就业信息 点击: 3 次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经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 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职位和招聘对象

详见《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高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6月30日。
  •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投递至hjrsg@hhwbszx@

(二)考试

考试免于笔试,在招聘现场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材料:①本人简历1份;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其中,国有单位在职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招聘现场提交审核。

2、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入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招聘候选人。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候选人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办法由评委评分确定入围人选。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 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定于8月20日—25日,体检地点在应聘者报到时告知。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人员至少在3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考生必须在8月25日前向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人监股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验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鉴定证明。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政网公示7天。

4、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二)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现为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拟聘人员,免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具有硕士学位的每人一次性给予安家费补助人民币肆万元。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调配股:0660-3436880;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0660-3438663。

附件:

1、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高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