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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名意向的以学院为单位,由负责就业的辅导员老师集中发送到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魏老师处。
根据工作需要,徐州市公安局新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3名(男性)。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中共党员优先;
2、热爱公安新闻宣传事业,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随警工作的快节奏状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体检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身高1.70米以上,在徐州市区有有稳定居所。
二、招聘职位及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新媒体(微信、微博)、新闻舆情分析。
2、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文字基础,能够熟练使用微信公众号、微博、office等工具,关心网络舆情事件,有平面设计、动漫设计、视频(图片)编辑等专业特长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投递简历的报名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电话:0516-83978709。
2、笔试
6月20日上午9:30-11:30集中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6月21日集中面试。根据笔试情况,对报名者进行面试。对身体条件明显不符合要求,或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存在缺陷的,不得录用。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6、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录用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福利及待遇
对经政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一个月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二年,期满可根据需要继续聘用。录用人员由新闻中心负责管理、考核,确定工作职责、分配工作任务。聘用人员执行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全额绩效工资为每月3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580元,满勤绩效工资1420元,餐补200元,加班补助300元。由新闻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社会保险(“五金”)由录用单位统一另外缴纳。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进口”关。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徐州市公安局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徐州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