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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一中因工作需要,报请竹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学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30周岁以下(即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应聘,但应当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高中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高中学校工作需要;
5.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考试考察。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于
2.资格复审。县一中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择优录取,与县一中签订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在招聘面试时间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可取得学历、学位证明,并在上岗前取得学历学位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县一中统一将就业意向书人员的相关资料原件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进行资格会审。
3.聘用及招录。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联系电话:13508675559(
邮箱:zxyz2012@
竹溪县第一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