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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演职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歌舞剧院,于2010年转企改制,是省属国有独资文艺院团,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要经营演出、培训服务、礼仪服务、演出器材租赁、舞台艺术品的开发销售、文化活动策划及咨询服务、舞台艺术展览、演出活动、企业形象及销售的策划、文化产业投资等。公司下设十个部门,两家子公司,拥有演职人员220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本次公开招聘舞蹈演员8名(6女2男);民乐打击乐演奏员1名(男);美声声乐演员1名(男);演出项目制作人兼营销主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说明:
岗位名称:舞蹈演员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学历,舞蹈表演专业;;
(2)仪表端正,女演员身高不低于1.66米,男演员身高不低于1.76米;
(3)具有较好的舞蹈专业技能,表演才能;基本功扎实。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29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岗位名称:民乐打击乐演奏员(男)
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学历,打击乐专业;
(2)仪表端正,身高不低于1.70米;
(3)具有较好的民乐打击乐专业技能,表演才能;基本功扎实。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岗位名称:美声声乐演员(男)
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学历,声乐专业;
(2)仪表端正,身高不低于1.75米;
(3)具有较好的美声专业技能,表演才能;基本功扎实。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岗位名称:演出项目制作人兼营销主管
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5年以上演出营销策划和管理操作经验,对国内外演出市场的运作规律具有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具有演出剧目市场推广及销售经验者优先;
(4)具备良好的演出市场分析能力、预测判断能力和营销策划能力;
(5)文字表达能力强,逻辑性和执行力强,具备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善于社交沟通,适应能力强;
(6)思维敏锐、对数据较为敏感,市场分析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与项目谈判能力;
(7)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下载《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资料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六楼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办公室。邮编:310007。或者将所有的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517862436@(郑女士)。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
2.资格初审
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应聘资格的取得
报名截止后,单位将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考试,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舞蹈演员、民乐打击乐演奏员、美声声乐演员
采用现场表演与综合素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表演能力测评、职业认知测评分别按80%、2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演员的基本功、作品展现能力、实际舞台表现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演出项目制作人兼营销主管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手续。
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录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文化厅网站(ww***.cn[点击查看],“政务公开/招聘信息”);
2.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ww***com[点击查看],“招聘信息”)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省文化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8521174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本单位直接咨询。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29号商务楼六楼办公室(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117857(郑女士)
附件: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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