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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州贵阳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7-07-0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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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没有因不良言行而受过纪律或法律处理记录;


  6.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7.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8.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9.持有小车驾驶证或有工作经验及家住观山湖区者优先。


  二、招聘形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简历,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 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报送邮箱:987624430@;。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9:00至7月6日17:00时止。


  3.邮件报送要求: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及报名表标题统一为“姓名 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如“张三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表》。


  (二) 面试


  凡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人员在7月10日17:00时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石林西路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旁)B区5楼511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后确定1名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三) 体检


  凡通过面试者,将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 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三、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派遣制,由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2.试用期工资(一个月):工资2000/月;


  3.正式签订合同后的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终进行考核后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工资待遇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7998311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旁)B区5楼511。


  附件: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