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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南苑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楼宇党务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拟公开招录商务楼宇工作站党务专职工作者3人
二、岗位说明:
商务楼宇工作站专职工作者是在南苑乡党建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党务专职工作者,录用后将派驻到南苑乡辖区内商务楼宇中,从事商务楼宇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等相关工作。管理和相关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政策执行。
三、报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党性原则强,有扎根基层,热心为非公企业、党员、职工服务的意愿。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会使用办公软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党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1岁。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长期居住在本乡辖区内或邻近地区。
7.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优先录用。
8.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及纠纷,人事档案关系能够转至我单位。
9.能服从本单位的组织调配,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分工。
四、招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大红门南里11号南苑乡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办公楼216室)
3.报名表:《南苑乡2017年楼宇党务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书A4纸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6)填写完成的《南苑乡2017年楼宇党务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报名表请登录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人民政府网(ny***.cn[点击查看])下载
(7)其它证明材料。
(二)考试安排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三)政审和体检
考试总成绩前两名的同志,由南苑乡党建办公室组织政审和体检,如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者,录用之后由南苑乡政府进行公示。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工作待遇
南苑乡政府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服务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待遇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保险,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参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
六、咨询电话
南苑乡党建办公室:010-67270924
附件:《南苑乡2017年楼宇党务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党建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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