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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学院2017招聘专职辅导员

(全职,发布于2017-08-0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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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现有专业53个,其中2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人数13000余名。随着学院的发展现需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委托山西佳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次招聘工作,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2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2.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具有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其中,本科毕业学校也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

4.在校期间有担任院系学生干部经历。

5.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有相关岗位管理经验优先。

(二)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时间:201784-201788

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址:ww***com[点击查看]

报名时,请同时将本人近期1寸红底照片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xjxdab004@)。其中,发送邮件主题为:岗位-姓名-(如,辅导员-李丽-),发送附件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18位数字,如14010319******1202.jpg)。照片要求清晰、明亮、不变形。规格:120像素()×16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

时间:201789日上午9:00-12:00

地点:山西佳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1408室。)

乘坐13路、21,56,57,825,906路在平阳路高新街口下车,858,610,865路到长治路创业街下车。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下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2.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国家承认的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学历证明。

4.须提供中共党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5.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结束后,810日太原学院汾东校区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资格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无需现场确认)。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与提出拟录用人选

1.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

1)笔试:

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能力、职业素养、公文写作等。

2)面试:

个人陈述、案例分析,时间8-10分钟。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2017813日上午8:30—10:3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由高分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814日下午发布《太原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面试公告》。面试时间:815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笔试与面试地点:太原学院汾东校区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并缴纳报名费100/人(不予退还)。

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提出拟录用人选。

成绩核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为了保证招聘人员的质量,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其他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讨论研究决定,可以低于岗位数确定拟录用人选。

2017816日下午公布拟录用人选名单。

(五)体检与政审

对于拟录用人选,自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2017821日,请将体检结果和签章后的《太原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交到太原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对不按时提交相关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公示

通过人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用、培训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上岗集中培训。

四、岗位性质

录用后六个月内为考察期。从考察期开始即按照相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岗位协议并为其办理五险。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学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学院与录用人员签订岗位用工协议。初次聘期为四年。

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1408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351-806690815035142241

0一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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