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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08-1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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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因工作需要,现以组织考核方式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粤剧艺术,责任心强,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按公务员体检现行标准执行),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岗位

人数

专业

年龄

学历

学位

职称

备注

演员

2

艺术等相关专业毕业

45岁及以下

中专(技校)及以上

不限

不限

 

舞美人员

2

艺术等相关专业毕业

45岁及以下

中专(技校)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789日—81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75号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电话:0771-3334119,联系人:陆英、王燕娜。

4.报名提交材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时间:201789日—818日。

6.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公务员体检现行标准,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其他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8.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术)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复查。

9.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入编手续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岗位、学历或职称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中共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下进行(地址:南宁市葛村路25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5655551)。

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

20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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