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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2017招聘34名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7-08-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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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2017年公开招聘34名教师简章

[日期:2017-08-11] 来源: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一、招聘计划、专业

小学教师:语文12名,其中普通类岗位5名,项目人员岗位7名;数学11名,其中普通类岗位4名,项目人员岗位7名;英语5名,其中普通类岗位3名,蒙汉兼通岗位2名。共计28名

幼儿园教师:音乐2名,其中普通类岗位1名,蒙汉兼通岗位1名;美术2名,其中普通类岗位1名,蒙汉兼通岗位1名。舞蹈2名,其中普通类岗位1名,蒙汉兼通岗位1名。共计6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热爱教育事业,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学基本功。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招聘对象

小学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基础学科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其中:音乐类专业限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美术类专业限定为美术学、绘画、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类专业限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民族舞。

5、年龄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要求报考者在1981年8月11日至1999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6、具备公开招考聘用教师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11日。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考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考聘用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语兼通人员。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大学生退役士兵也纳入定向招考聘用服务基层项目比例中。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只有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才能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必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目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2、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行政或事业编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 同一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招聘职位由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相应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

五、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3日;

报考“普通类岗位”: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4日

在前两天内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蒙古语授课和蒙汉语兼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面向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蒙古语授课和蒙汉语兼通以外并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考。

(二)报名地点:托克托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五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者须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校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者需提供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号。

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咨询电话:0471-8515047

六、笔试

(一)笔试由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试讲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成绩计算:

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 66号)文件精神,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5分。

(五)笔试结束后,阅卷完毕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六)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试讲

(一)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者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试讲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对于降低比例进行试讲的职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职位,该职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试讲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试讲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事先设定的试讲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生试讲时必须用汉语作答。

(四)试讲工作由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试讲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进行。

(五)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六)试讲时间、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八、总成绩计算

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O%、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x 40% 试讲成绩×6O%。

九、体检和考核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由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在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工作由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四)报考人员应在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20日内提交考核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考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文件精神,试用期一年。

(六)公开招考聘用的教师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聘。新聘用的教师每学年要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聘用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和定额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确保公开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生在考试报名前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托克托县双河镇总校

2017年 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