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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职,发布于2017-08-2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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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
发布时间:2017-08-25 11:35:30   浏览量:

公司简介

 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东莞中心人才市场)成立于2001年7月,业务范围包括人才派遣、人事外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外包服务、教育培训、猎头、学历鉴定等,是珠三角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最齐全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之一。
 公司除在东莞市中心区建立总部外,还在东莞各镇区设立了十多个分部,在广州、佛山、成都等多个区域构建了业务代理点。
 近年来,高地公司不断在人力资源专业服务领域创新升级,集中资源开拓人才派遣、人力资源整体外包服务,目前服务的国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超过100家,派遣(外包)员工超过20000人。
 高地档案外包服务中心专注于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有10多年的经验,拥有多项软件著作专利,持证专业档案团队成员超过50人,是东莞本土及珠三角区域最专业、最具实力的档案外包服务机构代表。
 经过十余年的积淀,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建立了丰富的中高级人才库,凭借高素质的专业猎头顾问团队、遍布各行业的兼职猎手,近年为新能源、电子、小家电、卫浴、家具等多个行业的著名企业“猎取”了大批中高端人才,高地猎头已成为珠三角制造业领域专业猎头的生力军。
 高地不仅致力于搭建人才合理配置的平台,更注重打造培育人才的阵地。自公司成立以来,相继与多家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办了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培训,是东莞大学生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各类素质培训的主要服务供应商。
 由于专业领域的贡献突出,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近十年连续被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授予先进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先进单位等称号,是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示范机构。同时,还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的会长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协会副会长单位。
 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为企业宗旨,矢志于通过不懈的努力以成为中国领先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商。

招聘信息

 一、岗位信息
 (一)职责及要求(专业需对口)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工作职责 其他
业务技术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或以上 海洋科学、海洋管理 协助用海项目审核,开展论证、审查、沟通协调、听证、公示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适合男性,35周岁以下
业务技术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或以上 海洋资源与环境 协助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海洋污染防控治理等工作。 适合男性,35周岁以下
业务技术人员 2 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或以上 法学 协助提供涉海法律服务,为审核项目用海、海洋管控、海洋污染防控治理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务支持。 适合男性,35周岁以下

 (二)工作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汇峰中心H座7楼。
 (三)薪资待遇:年薪7-8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简历投递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登陆“东莞中心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在指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 415950041@  。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17:30。
 (二)资格审查
 高地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将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分为初试、复试。
 1、初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由高地公司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初试,并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2、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由市海洋渔业局对复试人选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并请体检合格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鉴定原件、复印件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镇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六)聘用及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与高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外派到市海洋渔业局工作。薪酬待遇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由高地公司支付劳务报酬。
 三、其它事项
 (一)聘用的工作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及期满后的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莞市高地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顾先生:0769-2202166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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