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龙州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司法警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职责
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司法警察职责
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协助编制内司法警察承担值勤、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为中专、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工资标准发放,其中,书记员:本科2000元/月,专科1900元/月;法警:本科2100元/月,专科2000元/月,中专(含高中)1900元/月(以上工资标准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龙州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龙州县人民法院六楼政工科(龙州镇龙
水路),联系电话:0771—8822551
(二)资格审查
由龙州县人民法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面试人选。
(三)测试、面试
由龙州县人民法院和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进行测试、面试工作。报考书记员岗位的人员需进行中文录入等测试及面试;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
根据测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由龙州县人民法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龙州县人民法院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对考察对象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龙州县人民法院考核合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文聘用,并与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限1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龙州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龙州县人民法院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4日
查看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