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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2018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7-09-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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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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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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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江苏省
  • 发布日期:2017-09-1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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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招 聘 简 章

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金8000万元,开展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物流中心出口退税等8大业务。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能力、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市场开拓和协作沟通能力;主观能动性强,做事沉稳,为客户服务意识强;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招聘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指截止2017年9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满12个月为1年)。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考流程

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考试费用:01岗位收取面试费100元;02~09、12岗位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10~11岗位收取实际操作测试费100元。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⑴01岗位

所有取得考试资格人员都参加结构化面试和适岗评价。结构化面试和适岗评价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 适岗评价成绩×50% 加分。

⑵02~09、12岗位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5的,按实确定。

04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加分;

02~03、05~09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加分;

12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⑶10~11岗位

所有取得考试资格人员都参加实际操作测试和适岗评价。实际操作和适岗评价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成绩=实际操作成绩×50% 适岗评价成绩×50%。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及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公众号进行公告。

2.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01岗位适岗评价成绩高者优先,10、11岗位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提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3.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01岗位适岗评价成绩高者优先,10、11岗位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1819805;

咨询电话:0513-81819935。

本简章由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和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海安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附件1:江苏保税物流中心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uj***.cn[点击查看]


 

2017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