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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 报名时间:9月30日(星期六)9∶00—16∶00。
★ 报名地点: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
招聘范围和对象: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 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 应聘人员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具体详见《2017年吴兴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 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 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部分招聘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7年9月30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岗位信息表: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 报名时间:9月30日(星期六)9∶00—16∶00。
★ 报名地点: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
★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2017年吴兴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之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面向残疾人岗位招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面向村(社区)正职岗位招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2017年吴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村(社区)正职任职经历证明》。退役士兵报名的须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2017年吴兴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网上下载。《报名表》中各栏信息和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并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
★ 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负责具体解释。
★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另选岗位报名。
笔试
★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申论)。
★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 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有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吴兴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
面试
★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在面试之日前两天,本人申请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逾期未说明放弃的,不再递补。
★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吴兴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 )。
体检
★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分相同,以笔试分数(含退伍士兵军龄加分)高者为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
★ 由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吴兴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 )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聘用
★ 公示期满,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2-228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