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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连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连机编[2017]88号),我局决定向全县公开招聘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县级1人;
2、全县8个乡镇各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4、男女不限,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复退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和被辞退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加分条件(符合条件的不重复加分,以一人一次加分在笔试中计算)
1、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加5分;
2、荣立个人优秀士兵及个人嘉奖加2分。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社会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择优录用。所聘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民政局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工作表现好、业务能力强者,服务满三年后,可视情况签订三至五年聘用合同。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民政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
2、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民政局招聘办公室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连平县民政局统一组织。笔试命题、评卷由连平县民政局委托相关机构承办。笔试内容为(1)公共知识:《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2)岗位技能知识:《公共服务能力测试》(3)岗位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计算机技能实操知识。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事业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统计出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聘用对象。
四、岗位待遇
具体待遇为:工资福利待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每人综合年薪25000元(含五险一金)。作息时间参照公务员作息时间。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民政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自理。
六、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2、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4303913
附件2:岗位表.xls
连平县民政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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