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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农学院2017招聘3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

(全职,发布于2017-10-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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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学校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开招聘专栏(ww***.cn[点击查看])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对外发布。

ww***.cn[点击查看]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较高政治素养;

3.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管理;

4.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1022日开始接受报名(原则上报名时间不少于30天)。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请考生下载报名表后据实填写,将报名表(命名为XXX报名表)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等各类证书扫描件,以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少数民族辅导员)的形式发送至zhaopin@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ww***.cn[点击查看])发布。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及面试考核形式等见我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ww***.cn[点击查看])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将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领导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6539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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