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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6 |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2018-2019年教研岗位招聘信息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福建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校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联合办学体制。现聘高级职称135人,硕士生导师19人,博士、博士后70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省文化名家、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各类人才;现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2013年以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29项;2010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共计34项,其中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2项,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项12项。2012年以来,决策咨询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近百篇次。2010年以来,共出版著作84部;创办《海西求是文库》学术精品,出版专著10部。主管、主办《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党史研究与教学》、《福建行政学院学报》、《闽台关系研究》、《领导文萃》、《公务员文萃》、《组工文萃》等刊物。 校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1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布以下招聘信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符合校院“青年博士”条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符合“教研骨干”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福建引进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四、聘用待遇 1.校院将给予符合《校院引进人才若干规定(试行)》标准的人才提供相应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资助费(税前,人民币);
2. 校院没有提供过渡房的情况下,将给予引进人才中的教研骨干、青年博士(不含福州市区)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1500元/月,之后自行解决住宿问题(须提供本人及家庭名下福州市区无住房且近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证明)。引进人才中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临时过渡房问题,由校院委研究后另行解决。 3.引进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若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标准的高层次人才(A、B、C三类)条件,校院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办审核确认后,除可享受校院引进人才待遇和现有教授最高薪酬标准,同时享受省级人才专项经费补助。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省外引进人才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2018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或相应教研部,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 (2)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简介、科研论文目录、获奖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岗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1. 教研骨干、青年博士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80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校院组织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2.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 3.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591-22853083 电子邮箱:zzrsc@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研综合大楼608室 邮 编:350001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实施,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22857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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