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今年9月,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实施方案》,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等引进一批博士研究生为主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江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l总体目标
从2017年起,用4年时间引进全日制海内外博士或者国内重点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100名以上(博硕比不低于7:3)。
l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l岗位任职
安排进入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聘用(可派到国企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博士可聘为管理岗七级(相当于正科级)或者企业中层,硕士可聘为管理岗八级(相当于副科级)或者中层副职。条件成熟可按规定调任公务员,为紧缺型人才开辟进入党政人才队伍的绿色通道。
l工资待遇
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正科级年薪约15万元,副科级年薪约12万元)。
l津贴补助
由市政府给予博士3500元/月津贴,硕士2000元/月津贴。
l安居保障
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者领取住房补贴,其中博士2500元/月,硕士2000元/月。
l配偶安置
配偶符合引进条件可一并安排工作,无法安排的参照引进对象的工资50%发放生活补贴。
另外还可享受子***先安排入学等待遇。
更多详细情况可登录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网址:ww***.cn[点击查看])《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39号)。
联系人: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副科长唐行知
咨询电话:0750-3273513、13534830932。
投简历邮箱:jmsrcb@,截止日期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