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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性质 | 党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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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联系人 | 刘应霞 |
联系电话 | 13881831259 | 联系邮箱 | 376831427@ |
工作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 | 职位性质 | 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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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类别 | 学历要求 | ||
招聘人数 |
中 共 彭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成都市彭州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委编办和成都市人社局《关于统筹事业编制面向重点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干部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规范选人工作的通知》(成组通〔2017〕59号)和《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彭委发〔2017〕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党政人才结构,服务彭州经济建设大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服务平台,按照彭州市各事业单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陕西省重点高校(原985、211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50名充实到我市相关事业单位。
一、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引进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规划建设、航空动力、生物医药、财务金融、人力资源、大数据应用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引进人数50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招聘的方式,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相关不良记录。
(二)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国内重点学校(原985、211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若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双证者,取消资格。
(三)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彭州市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业情况分布表(附件1)。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允许全国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原985 、211院校毕业生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点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11月18日(上午10:00—17:30)
地 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航空楼报告厅)
活动流程:
(1)10:00—11:00 成都市、彭州市发展环境推介、招聘宣讲(地点:友谊校区航空楼报告厅)。
(2)11:00—12:00 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地点:友谊校区航空楼报告厅)。
(3)13:30—17:30 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201)。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相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毕业高校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原件;
(4)应聘人员自荐书。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及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面试及相关事宜
时 间:11月19日(上午08:00—18:00)
地 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111室、115室)
08:00—08:50 应聘人员报到
08:50—09:00 应聘人员抽签
09:00—18:00 应聘人员面试。分2个面试室同时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3分钟思考、9分钟答题)。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召集讨论相关工作。
五、相关工作
时间:11月20日(星期一)
(一)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现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三方协议。
(二)后期相关工作
1.体检
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7月取得相关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后,由彭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组织体检。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3.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无试用期,根据岗位情况首次聘用在八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2.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3.本次招聘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培养使用,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和拟聘人员所学专业安排至我市市级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青年干部库,作为重点后备人才培养。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
4.按照《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彭委发〔2017〕4号)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
5.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在我市服务时间须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调离彭州市。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彭州市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专业情况分布表.docx
2017年彭州市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