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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招聘17名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11-0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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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六)招聘岗位及人数要求,详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7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丽江师专)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的具体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丽江师专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附件一)。

  (二)报名方式

  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电子简历通过网络发送至丽江师专人事处邮箱(ljszrsc@)。邮件“主题”为:姓名 专业 岗位序号。

  报名联系电话:0888-3196033、3196075

  联系人:李老师、木老师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9:00至11月30日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

  2.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均须教育部认定)等扫描件;

  (2)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待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辞职证明、失业证等);

  (4)资格复审均需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原件。

  (四)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丽江师专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五)领取准考证

  初审合格人员于2017年12月10日9:00至17:00到丽江师专人事处(516室)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丽江师专公示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丽江师专公示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考察人员。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水平测试,满分100分。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1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面试时间:2017年12 月12日8:00;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学校公示栏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学校按学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1次。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责。未体检或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1次。

  七、公示

  在丽江师专公示栏、丽江师专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学历学位津贴、校龄津贴以及岗位津贴组成。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依据学历、工龄和考核结果从3600元(含五险)起。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丽江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88—3196016(丽江师专纪委办)

  0888-3196037(丽江师专监察审计处)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邮编:674199

  学校网址:http//ww***.cn[点击查看]

  邮箱:ljszrsc@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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