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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公司性质: | 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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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模: | 100~300人 | 公司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职位性质: | 全职 | 职位类别: | |
学历要求: | 本科,博士,硕士 | 招聘人数: | 100 |
工作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满足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于2017年11月10日至11日,组织自治区区直和地州市部分企事业单位赴清华大学举办引进人才招聘会。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主要面向内地重点高校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层次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
2.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自治区区直(含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煤炭、地质、测绘、考古等一线艰苦岗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地州市事业单位(除乌鲁木齐市)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2:30(北京时间);
(二)地点: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
三、招聘岗位
事业编制岗位和企业相关岗位(详见附件)。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现场面对面进行交流,应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且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引进人才招聘意向书》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三方协议》。
(二)招聘程序。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由自治区区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地州市的事业单位人员,由地州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企业的人员,由企业自行组织。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按照自身情况和意愿从引进人才招聘岗位需求中自主选取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严格按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要落实资格审查主体责任,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人才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
3.考核。考核可采取面谈、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自主确定,最终结果必须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择优录用。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单位自主确定体检事宜,体检应在各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5.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在当地人社部门和主管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办理聘任手续(2018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聘任手续)。因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提示:请参加招聘会的本科学历的同学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成绩、荣誉证明等其它资料;研究生(硕士、博士)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以及发表论文、学术成果等材料)
附件:2017年秋季新疆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
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2日
参会单位名录:
1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 |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 |
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
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
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
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
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系统 |
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1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 |
11 |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监测中心 |
12 | 新疆电视台 |
13 |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
14 | 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 |
15 | 新疆社会科学院 |
16 | 新疆地矿局 |
17 | 自治区治蝗灭鼠指挥部办公室 |
18 | 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
19 | 自治区林业厅 |
20 | 新疆农业科学院 |
21 | 自治区人社厅 |
22 |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23 | 新疆大学 |
24 | 新疆医科大学 |
25 | 昌吉学院 |
26 | 新疆工程学院 |
27 | 新疆财经大学 |
28 | 伊犁师范学院 |
29 |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
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校 |
31 |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
32 | 克拉玛依市人社局 |
33 | 昌吉州人社局 |
34 | 乌鲁木齐市 |
35 | 哈密市 |
36 |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7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38 | 喀什地区 |
39 | 阿克苏地区 |
40 | 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办 |
41 | 高新区(新市区)人社局 |
42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3 |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 |
44 | 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 | 新疆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7号),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联系电话: | 09913689678 | 公司传真: | 09913689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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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页: | ww***.cn[点击查看] | 招聘邮箱: | rlzyscc@ |
公司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