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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7-11-1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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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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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18届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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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城市: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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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11 09:0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由温州市教育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组团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18届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1.市直公办学校:(1)浙师大2018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在各专业前40%——即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体育专业除外)和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2)211高校2018届浙江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3)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18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4)浙江省内高校获国家奖学金的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5)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18届温州籍国家免费师范生;(6)2018届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市直民办学校:2018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择优录用。市直民办、公办学校不得兼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直公办学校招聘99人,民办学校46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温州市教育局赴浙师大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2018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程序及方式

浙师大专场会于11月18日(周六)至 20日(周一)举行。

1.发布专场招聘会信息,预报名。在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教育网上公布招聘信息,11月16日8时起报考者可通过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net[点击查看])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原件照及带条形码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照,211高校本科生报考者还须上传师范类2018届毕业生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省内高校“精英班”报考者、获国家奖学金或全国、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报考者还须上传相应获奖证书、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等信息。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即时显示岗位预报名情况,预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修改预报名岗位。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分学校(单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受预报名岗位意向限制,报考者可与多所学校(单位)进行沟通、面谈。与学校(单位)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完成网络信息填报,学校(单位)按每个岗位1:3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并通知考核建议人选填写纸质报名表(附件2),招聘学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11月18日9:00在浙师大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集中宣讲;9:30-15:00现场网络报名,接收简历、证书、证明,资格初审,面谈(15:00报名截止);15:00-16:30各招聘学校(单位)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3.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体育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1:2。

11月18日晚上通知考核人选参加11月19日的考核。

4.考核。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11月19日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取5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当天公布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教育测量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回温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11月20日8:30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2018年8月2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ca***.cn[点击查看];温州人才网:ww***net[点击查看];温州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咨询电话:0577—88639160,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016室;监督举报电话:0577—88630118,温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1708室。

本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zip

 

 

温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