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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类别:专业技术人员 | 工作地点: |
职位名称: | 截止日期:0000-00-00 |
行业类型:农林牧渔业 | 学历层次:专科及以上 |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活动主要面向2018年毕业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生或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2017年9月-2018年4月
四、招聘工作安排
1、简历投递
请直接至以下网址进行网络投递简历xi***com[点击查看]
或将简历以“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为文件名及“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发至电子邮箱:
zyd@(杭州校区)
2、筛选简历、素质网上评测、面试笔试
简历筛选由各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结合任职要求,各自组织实施筛选;素质测评依托智联招聘平台,通过综合能力和职业行为风险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专业笔面试由各部门和人事处共同组织安排。面试请填写《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审批录用
审批录用时间分别为2017年12月和2018年4月,审批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
五、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校区 |
软件专业教师 |
软件类相关专业,担任移动应用开发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绍兴校区 联系人:潘老师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474号 电话:0575-88053358 15305757905 电子邮箱:985258182@ |
软件专业教师(电子商务类) |
软件类、电子商务类相关专业,担任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邮政快递专业教师(电气类) |
电气类、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担任邮政快递专业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
通信工程专业教师 |
电子、通信工程、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
物联网专业教师(通信类、电子类、计算机类) |
物联网(通信、电子、计算机均可)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
金融专业教师(会计、财务管理) |
金融类或者财务管理、会计类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思想政治专业教师 |
思政类相关专业,中共党员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学生处教师(辅导员) |
中文、思政、心理、法律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履历者优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6 |
|
档案管理 |
档案类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网络运维工程师 |
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
本科及以上 |
2 |
|
通信技术类培训师 |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杭州校区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30号; 电话:0571-88066160; 电子邮箱:zyd@ |
通信工程类培训师 |
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相关专业 |
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
管理类培训师 |
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数学系、市场营销专业也可以考虑) |
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
营销类培训师 |
市场营销与通信技术类专业相关 |
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六、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正教授(50周岁以下)
应聘对象符合绍市委办发〔2014〕87号和绍市委人领〔2015〕1 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50周岁以下教授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60万元购租房补贴或申购100平方米人才住房或绍兴滨海新城优惠价格购买商品房。
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二)副教授、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应聘对象符合绍市委办发〔2014〕87号和绍市委人领〔2015〕1 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40周岁以下副教授或博士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35万元购租房补贴或绍兴滨海新城优惠价格购买商品房。
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七、联系方式
绍兴校区联系人:潘老师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474号
电话:0575-88053358
杭州校区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30号;
电话:0571-88066160;
电子邮箱:zyd@(杭州校区)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应聘岗位:
所学专业: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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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籍 贯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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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身 高 |
体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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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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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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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从高中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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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或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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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情况(非教师岗位不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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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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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 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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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人申报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面试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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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工作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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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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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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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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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