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2017年招聘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广泛吸纳人才,促进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更好更快发展,服务于顺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精神,结合顺德区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教师招聘规定和要求,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招聘研究生应届毕业生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简介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是顺德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顺德区教育局主管。主要职责在于协助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布局规划的研究,负责基础教育教学业务指导和管理、教育科研规划与课题管理、区教师专业发展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及推广以及学生德育研究等教育规划、研究、指导、培训和监测工作。
二、招聘需求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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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
四、招聘程序
(一)供需见面会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于2017年11月26日下午14:30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二楼南海厅举行供需见面会。应聘人员递交个人简历及有关资料。
(二)单位初试
1.时间:2017年11月27日。
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大良汽车客运站过105国道大门牌坊公交站旁边)。
3.初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笔试(10:00-11:00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相应的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在教育管理规划和设计、总结与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写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环节:面试(13:30-15:00时)。13:30-14:00时为无领导小组结构化面试。14:10-15:00时为考生独立面试,每名考生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及仪容、仪表等。
(三)通过单位初试人员推荐参加顺德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的招聘流程,具体安排会另行通知。
五、其它
本招聘严格按照顺德区教育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单位初试通过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进入区组织的招聘面试、笔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
联系人: 唐主任,何主任。
联系电话:22667273,22662312。
附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2017年招聘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