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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安财经学院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全职,发布于2017-11-3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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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学校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3名,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安财经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2、新疆籍,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优秀者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
  3、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4、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语言表达流畅,综合素质较好。
  5、具备2018年派遣资格,本科年龄不超过27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三、人事管理形式及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岗位聘用合同形式管理,人事、档案关系委托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薪酬参照校内同类岗位在编职工的相应标准确定,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西安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外语等级证、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以附件(附件材料应为一个压缩包)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xacjxyrsc@。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应为“岗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材料不齐全及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报名材料请自行备份。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筛查。
  2、语言考核:以笔试、口试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汉语、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的掌握情况。
  3、业务能力考核:以笔试、面试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民族宗教政策、学生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
  4、体检:整个考核结束后公布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聘用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就业协议,规定时间内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六、招聘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行政楼B座3层307室
  2、联系人:吴老师  曹老师
  3、联系电话:(029)81556138(招聘专用电话)。
  4、招聘邮箱:xacjxyrsc@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要求,如有弄虚造假等,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应准确,保持畅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有关事项,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欢迎广大有志于高校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积极应聘!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表可在人事处网站re***.cn[点击查看]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西安财经学院人事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