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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吴桥中学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献县等6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沧人社字[2017]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吴桥中学急需教师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请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校园招聘教师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校园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试讲、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科目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13人,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老师2人、生物老师1人、地理老师1人。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2018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聘岗位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10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崇实园11号楼127房间。
3.应聘人员持简历、毕业证(2017届及以前毕业生带)、学位证(2017届及以前毕业生带)、报到证(2017届及以前毕业生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地点:12月12日上午9: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高中全部教学内容,数学满分150分,语文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其余科目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人提前30分钟抽题备课,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5分钟,满分90分。
(3)试讲后当堂抽取面试题,面试时间5分钟,满分10分。
计算总成绩时需要将数学、语文、英语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数学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 (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60%;语文、英语总成绩=(笔试成绩/120*100)*40% (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60% ;其余科目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就业人员名单, 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第一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拟就业人员与吴桥中学签订《拟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审查、体检、考察
拟就业人员于2018年8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有:笔试准考证、个人档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吴桥县人力资源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吴桥中学将拟聘用人员的情况汇总报县人社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九、其它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试讲、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7346636、7365033
18633673196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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