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所有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61分。
2、学历及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奖励。
②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专业奖学金。
③在大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奖。
④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及以上。
3.自愿在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且在招聘学校服务3年及以上)。
4.2018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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