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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临扶组[2017]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扶贫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经邢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扶贫村干部若干名。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应聘人员持有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道德素质。
3.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从事扶贫工作。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数量
人数不限,具体以通过考核后聘用人数为准。
三、聘用职务及待遇
招聘的扶贫村干部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每次聘任协议期限不超过三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具体表现由街道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报酬包括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具体标准参照村(社区)正职执行,由街道承担。为聘用人员办理村干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年缴纳标准参照村(社区)正职执行。
四、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12月12日)。公告要在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驻地显要位置、先锋网上或街道网站公开发布。
2.现场报名(12月16-22日)。应聘人员到邢塘街道组织办公室(邢塘街道三楼)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12月23、24日)。街道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正式招聘前,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情况要报街道备案。
4.组织面试(12月25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5.全面考察(12月26、27日)。由街道负责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考察过后确定拟聘人员。
6.健康体检(12月28、29日)。拟聘用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或复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7.网站公告(12月30日-2018年1月5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备案后,由邢塘街道在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低于五天。
8.签订合同(1月5日)
公告期满无异议,街道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办理任职手续,从次月起统一打卡发放报酬。
五、管理考核
1.日常管理。招聘的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街道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办法参照《临泉县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暂行办法》。扶贫业务由街道扶贫办具体指导。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街道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报酬、续聘的重要依据。
3.续聘和解聘。聘期内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续聘。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解聘。
六、有关要求
1.街道成立扶贫村干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纪工委、民政、财政、教育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协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扶贫村干部招聘工作,严格程序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对违规招聘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0558—8533989、0558—8533978
临泉县邢塘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7日
附件:邢塘街道办事处扶贫村干部招聘工作实施方案.doc[2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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