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12-26)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皖南医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皖南医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人:连立凯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13

宁波市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

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公告

为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深入实施“人才强”、“人才强卫”战略,全面推进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卫技人才等系列人才培养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不断提升卫生计生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参加安徽医科大学2018届毕业生冬季就业市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户籍不限。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依此类推)。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报考急救站临床(2)职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各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宁波市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招聘人数115人。

(五)本次公告是2018年度医学类紧缺专业长期招聘计划,招聘指标根据招聘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并在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1月6日 9:00-11:30。

皖南医学院:2018年1月7900-1130

报名地点: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本部(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宁波市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展位。

皖南医学院: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南校区)市内体育馆宁波市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展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应届生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2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4.注意事项

(1)本期招聘对象均为我县医学类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需服务满5周年后(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方可申请交流到县外。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考场设在招聘会现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或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公共知识。

因现场报名人数不确定,如人数较多面试时间会较长,请参加招聘会的考生安排好行程,如因行程安排不当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签约。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018年应届毕业生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成绩相等,都确定为签约对象。确定为签约对象的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等,都确定为体检对象。入围体检的对象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六)公示、录用。考察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ww***.cn[点击查看])和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页(ww***.cn[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人才引进政策

1.发放安家补助。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卫技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发放安家补助20万元;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卫技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发放安家补助15万元;引进象山籍医学类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补助10万元;引进具备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卫技人才或者医学类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发放安家补助10万元;引进已取得执业资格和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学类紧缺专业本科生,发放安家补助5万元;引进“211”“985”工程院校、省部共建院校及其他第一批次院校毕业的医学类紧缺专业本科生,发放安家补助3万元。引进特殊学科带头人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引进人才与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发放40%,剩余部分5年内逐年发放,其中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引进人才,在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发放40%,规范化培训后5年内逐年发放总额的60%。引进时间以报到后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夫妻双方同时引进,且均属于安家补助享受对象的,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补助标准享受50%

2.发放交通补贴。来本县参加医学类紧缺专业招聘考试并属于拟录用对象的,省外生源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每人2000元、医学类紧缺专业本科生每人1500元,每人一个招聘周期内最多补助一次。

3.优先解决编制、岗位聘任问题。用人单位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后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科带头人或领军型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经简单考核后择优录用,同时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优先按需聘用。

4.符合县“人才绿卡”政策的引进人才享受人才绿卡有关待遇,并支持重新建档政策。

5. 培育名优医生。每三年一轮评选“象山县名院长”和“象山县名医”,对获得者每年奖励10000元,每月发放500元工作津贴;每三年一轮评选“象山县医学学科带头人”,对获得者一次性奖励8000元,每月发放400元工作津贴;每三年一轮评选“象山县骨干医生”和“象山县护理标兵”,对获得者一次性奖励6000元,每月发放300元工作津贴;每三年一轮评选“象山县医学新秀”和“象山县护理新秀”评选,对获得者一次性奖励6000元。

6. 鼓励学历提升。经县卫生计生局审核同意,对本科提升到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奖励3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提升到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奖励5万元。获得奖励的不再报销学习费用。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页(ww***.cn[点击查看])发布。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

3.如签约、体检、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4.拟录用人员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如不能提供,取消录用资格。

5.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应届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且取得执业(职称)资格者,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岗位聘任协议,聘用在公告明确的相应岗位等级上,并在新一轮岗位设置前不予调整岗位等级。

6.新录用的毕业生须按《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象卫党[2015]13号)文件精神,应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的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按该文件精神办理。

7.省外评定的高级职称资格须经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认定,如认定无效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8.人才引进政策具体《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执行;

9.本期招聘录用工作受县人力社保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65716130(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59660(县纪委派驻县卫生计生局第四纪检监察组)。

10.未尽事宜由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63924、65778090。

、附件

附件1:宁波市象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宁波市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宁波市象山县情简介.doc

  

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