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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工作委员会联合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创新中心、顺德慈善会共同发起2018年顺德区社会建设“众创共善”计划,通过激励镇(街道)和社会各方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方式,统筹推动全区社会建设协同发展,扶持社会建设领域创新创优项目。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项目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招聘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报考职位信息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4日
2.报名方法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等证明文件(pdf或jpg格式)及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以“应聘职位编码 本人姓名”为标题、以word(可编辑版)格式保存,于1月24日17:00时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ssic-sd@。
3.笔试
笔试内容依据岗位要求设定,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4.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
面试采用对话提问的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6.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中心对其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由中心决定是否递补。
三、待遇
此次招考职位属中心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心薪酬福利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薪酬的80%计发。
四、招考工作网站
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ww***.cn[点击查看]
五、咨询联系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57-29973380
六、举报或投诉
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7-29300800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
2018年1月15日
附件2:考试录用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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